我的公告
我的相册
文章分类
最新留言
最新评论
友情链接
最新文章
文章专辑
空白面板
背景音乐
2008-05-09 08:49:21

2006年5月3日晚的一场车祸。 把我这个幸福而又和谐家彻底的给毁了。当时我没有在家,在市里打工,和往常一样每天的这个时间我都会打个电话,问一声平安,可是今天家里的电话她为什么不接呢?怎么回事。以至处于无人接听状态,已是晚上10点多了,她还没有回来,时间再一分一秒的过去,可我的心里越发的紧张起来,此时的我心烦意乱,坐立不安,难道她出事了吗?。
这时已是晚上11点多了,给邻家打个点话问了一问,也没有见她,我担心怕她出事,就让邻居开车去找了一遍,回来邻居告诉我没有找道,他说:不会有事的,你放心好了。此时我的知觉告诉我,她一定是出事了。不行今晚我一定要回去。
正当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,我的手机响了,是我第第的声音,“哥快回来吧,我嫂子出事了,现在再医院里。”挂了电话,顺手锁上门,打了个的,就往回赶,司机师傅开快一点好吗?我妻子她..........。
司机师傅略停了一下,你的心情我理解,可咱们也要注意安全啊。50公里的路程怎么显得这么的长,此时我的心情,无法用语言来表达,心中暗自再想,现在的她到底怎么样了,千万别........。夜里十二点三十分。气车停在了县城医院的们口,医院的门口冷冷清清,有点瘆人,气车刚一停下,我便下来,一口气跑进了急诊室,我儿子在门口叫住了我,“爸我妈在作CT呢”和我儿子一起进了CT室,一进去我就傻了,一下子坐在了地上,起不来了,当时我晕过去了,等过了一会,我才醒过来,我看到她的第一眼,她却直挺挺的躺在CT台上,头上扎满了药布,满脸是血,当时我忍不住的眼泪流了出来,那一夜我哭了。
做完CT医生把我们领到五楼,住进了危重病房,在病房里我一直拉着她的手,除了哭还是哭,不知道为什么,总是哭个不停。
不一会病房里,楼道里站满了亲朋好友,天还没有亮医生通知我们必须马上手术,我哥又开车到了市里,请来专家,做了四个多小时的手术,专家做完后告诉我们说:生命现在能不能保住现在还很难说,撞的太重,去了头骨.去了脑浆。如果命大就能挺过来,命小了也就这三五天的事。听完医生的话,我一下子瘫在了地上,这时医生给我们下达了病危通知书,并且让我们作好思想准备。难道说一个生命就这样的结束吗?
我真的不相医生的话是真的 ,我暗自在为她祈祷,求神灵保佑。
做手的第二天,
2008-04-21 16:19:30
2008-04-21 16:03:07
我妻子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环卫工人,在这个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六个年头。2006年5月3日的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,使她永远失去了自己喜爱的工作,也使我们筑就的幸福快乐的家彻底的坍塌了。
高邑县电力局职工武汉英酒后驾驶耿增国(同为电力局职工)的车辆,二人沿南星路自西向东行驶,把我妻子李秀格撞成重伤,该事故经高邑县公安交警大队责任认定,武汉英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(武汉英酒精含量112.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车)。市局作出的重伤鉴定书我妻子为重伤,二级伤残。
事故发生后,我依据法律规定将武汉英、耿增国诉至高邑县人民法院,同时,抓紧对妻子进行治疗,经过几次大手术,妻子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,但我这个家庭也已经是债台高筑了,按照医生要求,出院后至少应该在三个月内进行二次手术(颅骨修补手术),然而我却拿不出任何资金,手掌大的头骨修补手术,还需要三万多元的手术费,在实在拿不出一分钱的情况下,我只好带着妻子含泪离开了医院。
在过去的一年多里,我吃尽了法院“拖、推”的苦头,使我本来就收到打击的身心继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,一直等到2007年6月22日才盼到了法院的判决书,可是我拿到判决书却大吃一惊,判决书的开头竟写道“委托代理人赵现民系原告之父”,真是荒唐之极,一份一千多字的判决书竟然出现多处错误。我在庭审的时候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,并且法院也知道我和妻子的关系,法院又怎能拿判决书开这样的的玩笑呢?并且我的名字中的“献”也写成了“现”,带着疑问我找到了法院的领导和审判长,他们却对我说:“判对了谁还上诉,不上诉,要中级法院干什么?”之类的话,并且承认说“判决书问题不少,质量不高,错误不少”。既然知道错了,为什么不做出任何整改呢?
回想起在这一年的打官司的过程中,法院一连串的违法行为让我一个普通的农民感到心酸,虽然如此,我也没有被法院拖垮,我不会在法院的严重违法行为屈服,为了维护受到严重伤害妻子的权力,更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,我要誓死抗争,我不相信中国的法律就这么让这些玩忽职守、严重不作为的人来肆意弯曲和玩弄吗。
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,我只能借助网络这个平台来揭露这件事,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网上那些正义的人多多关注。有能力的就请帮个忙,我在这里谢谢所有看过这篇文章的人。
我的联系电话:15933211110 赵先生
高邑县电力局职工武汉英酒后驾驶耿增国(同为电力局职工)的车辆,二人沿南星路自西向东行驶,把我妻子李秀格撞成重伤,该事故经高邑县公安交警大队责任认定,武汉英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(武汉英酒精含量112.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车)。市局作出的重伤鉴定书我妻子为重伤,二级伤残。
事故发生后,我依据法律规定将武汉英、耿增国诉至高邑县人民法院,同时,抓紧对妻子进行治疗,经过几次大手术,妻子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,但我这个家庭也已经是债台高筑了,按照医生要求,出院后至少应该在三个月内进行二次手术(颅骨修补手术),然而我却拿不出任何资金,手掌大的头骨修补手术,还需要三万多元的手术费,在实在拿不出一分钱的情况下,我只好带着妻子含泪离开了医院。
在过去的一年多里,我吃尽了法院“拖、推”的苦头,使我本来就收到打击的身心继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,一直等到2007年6月22日才盼到了法院的判决书,可是我拿到判决书却大吃一惊,判决书的开头竟写道“委托代理人赵现民系原告之父”,真是荒唐之极,一份一千多字的判决书竟然出现多处错误。我在庭审的时候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,并且法院也知道我和妻子的关系,法院又怎能拿判决书开这样的的玩笑呢?并且我的名字中的“献”也写成了“现”,带着疑问我找到了法院的领导和审判长,他们却对我说:“判对了谁还上诉,不上诉,要中级法院干什么?”之类的话,并且承认说“判决书问题不少,质量不高,错误不少”。既然知道错了,为什么不做出任何整改呢?
回想起在这一年的打官司的过程中,法院一连串的违法行为让我一个普通的农民感到心酸,虽然如此,我也没有被法院拖垮,我不会在法院的严重违法行为屈服,为了维护受到严重伤害妻子的权力,更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,我要誓死抗争,我不相信中国的法律就这么让这些玩忽职守、严重不作为的人来肆意弯曲和玩弄吗。
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,我只能借助网络这个平台来揭露这件事,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网上那些正义的人多多关注。有能力的就请帮个忙,我在这里谢谢所有看过这篇文章的人。
我的联系电话:15933211110 赵先生






